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1、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入库名单
2、佛山市中小微企业合作服务机构后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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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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