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工作动态】
一、 市政府召开全市电网建设工作会议
二、 2016年全省节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三、 我局开展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工作
四、 我局赴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五、 我市开展节能专家推荐工作
六、 2016年省节能降耗专题资金项目计划安排
七、 《佛山市2016年-2017年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八、 我局开展2016年上半年清洁生产企业期满更换证书工作
【重点工作快讯】
★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
★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改造
【工作动态】
市政府召开全市电网建设工作会议
为落实鲁毅书记在听取佛山供电局工作汇报时关于电网建设的指示精神,3月8日上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电网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全市电网建设工作。佛山供电局汇报了去年全市电网建设的情况,并提出了今年的工作计划及建议,顺德区及市发改、国土规划、住建管理、公安消防四个部门作了表态发言。黄喜忠副市长代表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了电网建设责任书,并就全市电网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为电网建设做好服务;二是攻坚克难,争取在重点电网建设项目和关键环节取得突破;三是政企联动,继续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四是增强责任,狠抓任务落实。
2016年全省节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在广州召开
3月24日-25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在广州召开2016年全省节能循环经济工作会议。会议总结“十二五”全省节能循环经济工作情况及成效,分析研判“十三五”节能新形势新问题,对2016年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节能(经信)主管部门、节能监察机构、省有关行业协会代表共90余人参加会议。
会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传达了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工业节能与综合利用会议精神。省统计局通报了全省2015年能源消费变化情况。我市作为三个市节能主管部门进行了典型发言,与会代表交流了节能循环经济工作并对“十三五”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会议要求,2016年全省节能主管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十三五”统筹谋划;二是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三是实施能效提升计划,做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能源管理中心建设、运用价格手段推动重点耗能行业专项升级、严格监察执法、强化宣传培训等七个方面工作;四是实施循环发展引领行动,启动“百园”循环化改造行动和“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五是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我局开展2015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工作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会同省有关部门于3月中下旬组织开展2015年度各地级市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工作。为迎接节能目标责任考核,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我局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做好现场抽查准备。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我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立即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为更好地完成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自查报告的编写工作,充分体现我市2015年的节能工作的开展情况,我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顺利完成自查报告的汇总以及证明材料的整理,经市政府同意上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我局赴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建设工作
3月17日-18日,我局谢国高副局长带领节能与电力能源科相关人员赴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调研,学习交流重庆市在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重庆市城乡建设委有关负责同志详细介绍了示范项目申报、项目组织实施、资金补助、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并与我局就改造融资模式确定、改造对象选取、管理办法制定等情况进行了深入交流。下一步,我局将借鉴重庆市的先进经验,开展在佛山市公共机构节能改造中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相关政策研究,积极推进我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综合节能改造示范工程项目建设。
我市开展节能专家推荐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立了“市节能专家库”,各专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大力支持我市各项节能工作的开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节能工作,完善“节能专家库”的建设,我局正式开展“市节能专家库”增补工作。节能专家要求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在研究或评审工作中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从事的主要工作领域包括节能环保、能源、电力、石油化工、钢铁、纺织、造纸、建材、交通、建筑、资源环境经济管理等,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本行业节能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
(三)具有三年以上能源或节能工作经历,熟悉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范、能耗标准、用能设备等;承担过企业节能工程项目或节能咨询服务工作;
(四)须自愿参加节能工作并接受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的委派,且有条件抽出一定时间从事节能相关工作;
(五)年龄原则上在60岁以下,身体健康,有能力承担一定量的工作。
为提高我市节能专家的质量,我局将对获得推荐资格的专家进行筛选,并公布入选的专家名单。
2016年省节能降耗专题资金项目计划安排
为落实节约资源基本国策,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开展节能降耗工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资金多渠道加大节能循环经济投入,促进绿色、循环和低碳发展,按照突出重点、创新方式、依法依规、集中扶持的原则,经各单位自愿申请、地市或省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组织专家评审,研究提出了2016年省节能降耗专题资金(本次公示包含电机能效、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园区循环化改造、节能循环经济试点示范、粤港清洁生产伙伴计划项目以及国家和省确定的其它节能重点事项项目、淘汰落后产能方向项目)项目下达计划,全省拟安排财政资金25120.1万元,其中我市(含顺德区)获得1872万元。
《佛山市2016年-2017年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实施方案》正式实施
为保障2016-2017年全市电力有序供应,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最大限度地满足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和重要用户用电,促进佛山社会经济平稳和谐发展,根据佛山电网的实际情况,佛山供电局编制了《佛山市2016-2017年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实施方案》。经我局研究同意,《佛山市2016-2017年保障电力有序供应实施方案》正式实施,以提前做好临时性减少高峰电力负荷的统筹安排,在佛山电网出现电力供应紧缺的情况下,快速、有效地启动错峰响应,将错峰负荷落实到用户,最大限度地降低缺电对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造成的影响。
我局开展2016年上半年清洁生产企业期满 更换证书工作
为加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监督管理,推进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根据《广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办法》《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认定操作细则》和《佛山市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及验收实施细则(2013年修订)》的有关规定,第十一、十六批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和第十批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的证书已经到期,须进行相关审核并更换证书,本次换证工作涉及45家企业。我局会同市环保、科技部门对企业换证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予以办理换证手续,对符合条件的广东省清洁生产企业推荐上报省清洁生产协会,逾期不递交换证申请的企业,“广东省(佛山市)清洁生产企业”称号自动取消。
【重点工作快讯】
★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
★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改造
我局公示佛山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项目(第七批)核查结果
根据佛山市财政局、878-365.com《关于印发佛山市电机能效提升补贴工作指南的通知》(佛财工〔2014〕45号)要求,通过企业申报,各区初审,我局委托佛山市特种设备能效测试研究院对第七批申报单位的电机改造情况进行现场核查,并将核查结果在878-365.com网站(网址:http://www.ldtfmc.com)上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3月25日至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