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1.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在市区两级审批事项100%实现上网的基础上,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奠定基础。2.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做到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逐步推动公共资源交易从依托有形场所向以电子化平台为主转变。3.创新网上服务模式。积极推进办事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开展在线填报、在线提交和在线审查。建设电子证照库,开展网上验证核对,实现“一次生成、多方复用,一库管理、互认共享”。积极推进查询反馈、网上预审、网上支付、快件递送等服务功能,深化事项网上办理深度,优化网上办事服务体验。建立公众参与机制,畅通政民互动渠道,鼓励引导群众开展网上智能问答,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测评,汇聚众智改进服务。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及时了解公众政务服务需求,探索个性化精准推送服务,变被动应对为主动服务,促进政务服务更精准、更智能、更透明,有效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4.开展事中事后综合监管。依托网上政务大厅,推进建设以综合监管为基础,以专业监管为支撑的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集信息查询、协同监管、联合惩戒、社会共治、决策分析等功能于一体,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双告知、双反馈、双跟踪”和“双随机、双评估、双公示”的监管机制,实施全覆盖、经常化、随机公开检查,推动政府部门工作重心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为主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主转变,由事前审批为主向事中事后监管为主转变,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监管合力,提升综合监管水平。5.全面公开服务信息。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网上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平台和实体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实行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信息内容准确一致。
山西省:1.梳理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一是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二是实行政务服务事项编码管理。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电子编码,规范事项名称、条件、材料、流程、时限等,纳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统一管理,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实现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供无差异、均等化政务服务奠定基础。2.简化优化网上服务流程。一是优化简化网上办事流程。二是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加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凡是能上网运行的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放到电子政务大厅公开运行。三是建立网上监督管理和公众参与机制。积极与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形成实时的对政务服务事项从受理、审批到出件的全流程监督管理,促进网上政务服务规范运作,实现各类行政职权运行公开透明、可查询、可监督、可追溯。3.全面梳理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以及微信公众号、微博、移动APP等互联网方式,向社会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等信息,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列明依据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注意事项等;明确需提交材料的名称、依据、格式、份数、签名签章等要求,并提供规范表格、填写说明和示范文本。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黑龙江省:1.编制统一标准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内容。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开展网上并联审批、层级审批;建立常态化公众参与机制。3.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4.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网上支付等服务。加快推进平台服务向手机等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5.全面公开服务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网上办理程度和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并密切跟踪国家取消或下放服务事项,及时做好动态调整,确保线上线下内容准确一致。
安徽省:1.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以“3+2”清单体系建设成果为基础,按照统一标准、自上而下要求,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办事服务事项,编制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建立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库,对列入目录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按照统一标准,实现不同层级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等要素完全统一,逐步做到“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2.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制定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优化工作方案,再造网上办理流程,简化环节,缩短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建立网上预审机制。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建立网上联合办理机制。建立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引导群众分享办事经验,开展满意度评价,不断研究改进工作。3.提高网上服务实效。大力推进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提高网上可办理率,创新网上服务模式,便利企业和群众网上办事。加快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4.全面公开服务信息。统一政务服务事项信息梳理标准,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除办事指南明确的条件外,在具体办理时不得自行增加办事要求。
湖北省:1.网上服务事项规范化。结合编制通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目录,以最小实际办理子项为单位,细致梳理和编制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涵盖各级依申请实施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并以“同一事项、同一标准、同一编码”为基准,实现“三级八同”,即省、市、县三级政府部门相同的政务服务事项,其事项名称、事项类型、法律依据、基本编码、申请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办理流程统一,组成全省政务服务清单体系,2017年底前通过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政务服务网上平台集中公开发布,做到实时更新、动态管理。2.网上服务流程简明化。适应推行“互联网+行政审批”的部署要求,借助信息化手段对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流程进行优化简化,进一步减少申请材料、前置条件和办理环节,大力压缩办理时限。3.服务事项办理线上化。按事项性质、服务对象、服务主题、服务层级、服务形式、行政管辖、特定对象等对政务服务进行梳理分类。凡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婚姻登记、殡葬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工作、住房公积金、公共安全等密切相关的民生服务事项,都要逐步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稳步实现“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同时积极引导群众和企业适应并使用线上业务办理服务。4.网上服务模式创新化。大力推进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层级、跨地区、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协同办理。有效整合群众行为数据、电子证照库、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数据库等资源,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政务服务基础数据、政务服务过程数据、用户行为数据等进行融合分析,及时了解政务服务需求及变化,提供智能化、精准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同时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拓展与企业、中介机构、科研院所等的合作,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丰富服务方式,提升服务体验。5.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化。结合《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年度修订实施工作,更加方便社会公众获取信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移动客户端以及实体政务大厅等,全面、集中、细化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咨询渠道、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审批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实行线上线下同步动态调整,确保服务全过程公开透明、可溯源、可核查,并依法及时处理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申请。
河北省:1.规范网上政务服务事项。各地各部门要依据法定职能全面梳理行政机关、公共企事业单位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具体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两大类别),编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和实施清单。2.优化网上政务服务流程。优化简化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3.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优先实施与企业注册登记、年度报告、变更注销、生产经营、商标专利、资质认定、税费办理、安全生产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以及与居民教育医疗、户籍户政、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的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逐步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全程在线”。4.创新网上政务服务模式。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把握和预判公众办事需求,提供智能化、个性化服务,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依法有序开放网上政务服务资源和数据,鼓励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发利用,提供多样化、创新性的便民服务。引入社会力量,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材料、证照寄送及在线支付等服务。5.全面公开政务服务信息。2017年11月底前,依托各级政府门户网站和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全面公开与政务服务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审查细则、常见问题、监督举报方式和网上可办理程度,以及行政许可涉及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机构名录等信息。
加强融合升级,整合建设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
上海市:1.规范网上政务大厅建设。优化网上政务大厅栏目设置,实现市级网上政务大厅、市政府各部门网上办事平台、区级网上政务大厅相互之间数据对接,一码贯通,统一认证,信息共享,并联协同。2.推动网上大厅与其他平台的融合发展。推动网上政务大厅与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市民云”等的互联互通和一体化发展,做到“单点登录、平台通办”,实现平台间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方便群众网上办事。推动网上政务大厅向微博微信、移动终端、有线电视等延伸,为群众提供多样化、便捷化的办事渠道。3.实现网上大厅与实体大厅一体化联动。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积极推进网上政务大厅、市政府委办局实体窗口、区行政服务中心、街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一体化联动,打造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模式,实现“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4.实现数据比对调用。在系统对接的基础上,推动网上政务大厅与税务、社保、民政、卫生等各领域系统的数据共享、比对、调用,减少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材料,降低办事成本。5.积极开展协同应用。充分依托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体制机制创新,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对审批制度改革的促进作用,创新服务方式,优化业务流程,通过跨部门数据资源的流动共享,打破“单点式”“分散式”“封闭式”传统业务模式,积极推动“一站式”“全流程”“全覆盖”的服务体系和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并联审批和协同应用。6.推动全市全网通办。通过网上政务大厅,整合连通市政府各委办局业务系统,着力推动不同部门间、不同层级间和不同地区间的信息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全市通办。
山西省:1.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和应用。一是推进电子证照系统建设。二是加快电子证照服务应用。三是加强电子证照共享验证。2.整合建立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横向互联、纵向贯通、安全可靠的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加快推进各部门业务应用梳理整合,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和外网,建立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数据共享交换目录,并建立目录更新机制,打通数据壁垒,扩大共享范围和深度,实现政府内部各部门间政务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深度挖掘数据价值,进一步健全决策体系,为政府各部门和服务对象提供一定的决策分析依据。推动部门数据资源按需共享,进一步完善涉税、旅游等信息资源共享示范应用,推进山西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山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统筹完善人口、法人、地理信息、宏观经济等基础信息数据库以及社保、就业、信用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共享。3.构建统一身份认证体系。以公民身份证号作为个人办事唯一标识,编制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与对接规范,开展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建设。4.整合建设全省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外网,整合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门户网站群和政务服务中心电子政务系统,推进各业务系统与全省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互联互通,加强平台间对接联动和数据共享,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加快构建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成和完善全省完整统一、贯通上下的政务服务“一张网”。已经单独建设的,应尽快与政府门户网站前端整合,提供一站式服务,避免重复分散建设;同时,要主动做好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的对接工作,形成全国统一的服务入口。5.促进线上线下有效融合。整合改造政务服务中心、社保中心、住房公积金中心等线下服务实体,实行集中办理、一站式办结,原则上不再单独建立政务大厅或对外窗口,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全省统一实体政务大厅;推进实体政务大厅向网上延伸,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实现实体政务大厅后台业务系统与电子政务大厅、电子证照系统等无缝对接,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进一步提升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完善配套设施,推动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建设,拓展社会管理和服务功能,创新线下服务方式,推行收办分离,形成前台一窗受理、后台分工办理、信息属地共享的工作模式,实现专业窗口向综合窗口转变、重复收件向集中收件和协同服务转变,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6.拓展政务服务办理渠道。省政府门户网站是全省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总门户,各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整合本地区本部门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在省政府门户网站上开设网上政务服务窗口和本级网上分门户。同时,充分利用移动社交技术,把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移动客户端办事结合起来,积极推进政务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移动APP、微信、微博等多样化客户端延伸,为社会公众、企业提供多点受理、集中办理和多渠道查询服务,实现教育医疗、卫生计生、婚姻登记、劳动就业、住房保障等民生领域服务事项以及工商、税务、质监等面向企业的服务事项的移动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
黑龙江省:1.升级改造省级政务服务平台。在需求信息调研基础上,抓好省级统筹、有机整合现有资源,升级改造省级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增加服务功能、扩展服务范围,通过省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央政府门户网站畅通衔接。2.加快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整合和规范。坚持集约建设和资源整合原则,对全省网上政务服务体系进行整合和规范,避免重复分散建设。3.推进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整合业务系统、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统一使用网上政务服务系统办理服务事项,做到有效衔接、合一通办,实行一站式办结,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最终实现多渠道受理、一平台办理、多渠道反馈。市(地)一级原则上不再建实体政务大厅,确需保留的要放到县级,压到社区等基层。4.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直接服务基层群众,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咨询和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综合服务。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5.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各市(地)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直各相关部门自建系统,要依据国家和我省“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指南建立健全电子监察系统,并与省级电子监察系统规范对接,实现纵向层级对下、横向对部门的全部事项全流程动态监督,让权力运行有序、有效、留痕。
安徽省:1.规范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抓紧制定安徽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总体建设方案和标准规范,以安徽省统一电子政务平台为基础,整合全省政务服务资源与数据,统筹建设权威、便捷的一体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统一申请、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反馈和全流程监督。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热线电话等延伸,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建立健全政务服务电子监察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投诉处理、统计分析、绩效评估、督查督办和风险防控,实现全流程动态监督。2.推进政务服务中心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完善政务服务中心配套设施,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和审批办理职权全部进驻,深化行政许可权相对集中改革,建立以窗口为主导的运行新机制,集中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提供一站式服务,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在政务服务中心与部门之间来回跑腿的问题。3.推动基层服务网点与网上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加强乡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为民服务全程代理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推动扶贫脱贫、就业创业、户籍办理、个体工商登记、涉农补贴、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农技推广、宅基地申请、计划生育管理、流动人员管理、社会救助等与基层群众联系密切的事项在基层为民服务中心(工作站)直接办理,开展上门办理、网上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加快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真正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湖北省:1.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加快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门户,各地各部门现有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要按照统一技术规范主动做好对接,形成全省统一的服务入口,提供网上预约、网上申请、网上查询、网上支付、咨询投诉、物流寄送等服务,实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2.升级政务服务管理平台。对各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在线动态管理、服务事项变化追踪、自动检查校验、汇总统计和比对分析;升级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系统,支撑政务服务业务在线审批办理与管理,实现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全流程网上运行;电子监察管理系统,对政务服务事项运行全过程网上监察;电子证照管理系统,以数据方式储存和传输证件、执照、批文等审批结果信息,为全程网上审批提供重要基础数据支撑;网上支付系统,依托第三方支付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过程中各种费用的在线缴纳。3.整合建设公共服务热线平台。深入推进整合政府各部门和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服务热线和网络等平台资源,实现与政务服务网上平台、紧急应急呼叫平台、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等的联通协作,推进形成一体化的公共服务格局。4.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融合延伸。构建线上线下融合互补新模式;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
河北省:1.建设全省统一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利用统一的政务服务资源,积极做好与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国家部委相关业务系统的对接,推进平台服务向移动端、自助终端等延伸,统一身份认证,按需共享数据,实现各类平台间互联互通,做到“单点登录、全网通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多样便捷的办事渠道。2.推行网上平台、实体大厅、管理机构“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新模式。加快组建省级政务服务管理机构,统筹推进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省实体大厅建设,围绕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和实现网上全流程办理,研究提出省实体大厅建设方案并加快实施,形成管理统一、保障有力、功能互补、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3.推动基层政务服务网点与网上平台无缝对接。依托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政务服务资源,重点在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等领域,开展上门办理、免费代办等,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加快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边远贫困地区延伸,逐步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基层全覆盖。4.建设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在建设完善人口、法人、地理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上,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政务信息资源交换共享平台和统一信息资源共享目录,按照统一标准建设覆盖全省的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支撑省、市、县跨地域、跨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5.建设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库。以行政审批系统为基础数据源,建设覆盖全省的电子证照库,实现涵盖公安、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商等领域的电子证照共享,方便企业与公众进行网上办理和查询,满足政务部门审批过程中证照管理、真实性鉴别、信息共享、辅助录入等需要。6.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在全面拓展电子政务外网覆盖范围的同时逐步整合各部门业务专网,实现省、市、县三级电子政务外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覆盖,提高网络带宽和服务保障能力,满足各级各部门不断增长的业务需求。7.健全政务服务大数据库。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为支撑,加快建设面向政府机关管理的相关数据库,以及面向社会办事的网上办事数据库,拓展完善人口、法人、宏观经济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和公用信用、企业情况等专题数据库。建立健全共享协同的数据库建设机制,打造系统架构统一、省市分级建设管理、全省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技术支撑体系。8.加强网上办事效能在线监管。推进省“互联网+政务服务”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在线实时监管、满意度测评、综合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监测指标体系和功能建设。
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夯实政务服务基础
上海市:1.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对内共享。推进政府部门间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打破信息壁垒和孤岛,整合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按需共享。强化政务数据资源绩效考核,形成目录资源编制规范,积极开展数据质量检查,全面提高政务数据质量,切实做到底数清晰、编目合理、更新及时。2.推动政务信息资源对外开放。以需求为导向,建设完善上海市政府数据服务网,建立政府和社会互动的大数据采集形成机制,提高政务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的广度和深度。重点推进经济、环境、教育、就业、交通、安全、文化、卫生、市场监管等领域的公共数据资源开放。3.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围绕市民群众对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教育文化、交通出行、环境治理等方面的需求,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整合服务渠道,打造以人为本的智慧服务体系。加强给排水、电力、燃气、广电、通信等市政管线信息的采集和动态更新,全面实现管网可视化、精细化管理。切实抓好“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惠民试点工作,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目标。4.建立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对照国务院“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修改完善《上海市网上政务大厅接入技术规范(上海市地标)》《网上政务大厅运行维护管理规范》等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在国家层面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法律效力的基础上,制定本市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身份认证的使用和管理办法,依法推进和规范电子签名应用,实现证件数据、证明信息等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互认共享。5.完善网络基础设施。继续拓展政务外网的覆盖范围和服务能力,在覆盖市、区、街镇的基础上,逐步延伸到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组织。推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光纤宽带网络和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全覆盖。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快推进电子政务云建设,提高电子政务的集约化水平,将网上政务大厅等作为第一批试点应用迁移上云,在云平台上实现更广泛的数据共享和更深层次的业务协同,为网上政务提供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基础运营环境。6.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建立健全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在进一步完善法人网上身份统一认证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包括法人、个人等在内的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建设。加强数据安全和保密审查管理,采取必要的管理和技术手段,提高对网络失泄密事件的发现能力,加大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和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凡是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的,必须按照有关要求通过涉密载体途径上报。
山西省:1.加快宽带网络优化升级。加快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工作,加快推动农村地区宽带发展与普及,推动“宽带乡村”和中小城市(县)网络基础设施完善工程、下一代移动互联网、下一代广播电视网等重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光纤到户工作,推进打造“全光网城市”。进一步推进4G网络深度覆盖,实现城市、县城和乡镇的连续覆盖以及农村热点区域的有效覆盖。不断优化宽带网络性能,加大共建共享力度,推进提速降费。加强无线网络建设,持续推动“i-Shanxi”公共场所WLAN建设。2.完善电子政务网络体系。继续推动和完善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外网建设,持续提升电子政务骨干网支撑保障能力,整合优化已有业务专网,构建完整统一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加快网络与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全省信息安全保障体系,提高全省电子政务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保障能力。3.建设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加快建设完善人口、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等基础信息资源,逐步完善社保、就业、能源、信用等重要领域信息资源。充分整合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现有政务信息资源,建设系统架构统一、省市分级管理、全省共建共享的政务服务大数据库,实现各类政务信息互联互通,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共用和数据开放利用。4.健全安全保障体系。按照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等网络安全制度要求,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平台、政府网站信息安全建设,健全“互联网+政务服务”安全保障体系,提高“一号一窗一网”的信息安全防护水平,保护公民个人隐私。明确安全责任,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信息共享、检查评估、应急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规划建设“互联网+政务服务”信息系统时,要采用国产密码技术和产品进行保护,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5.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建设新型智慧城市为抓手,以数据集中和共享为途径,建设全省政务服务平台,推进技术融合、业务融合、数据融合,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一是破除体制羁绊,打通信息壁垒。二是发展智慧应用,构建民生服务体系。
黑龙江省:1.依托省级电子政务云平台,构建“互联网+政务服务”基础环境。省级按照“集约节约、互通共享、安全可靠、按需服务、高效运行”原则,建设政务服务互联网公有云和政务外网专有云,实现软、硬件基础设施共建共用、应用系统快速部署、业务开展高效协同、数据资源整合汇聚和开发利用,同步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2.建设省、市两级标准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梳理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省级系统建设重点是打通数据壁垒,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立电子证照库、加快整合面向公众服务的业务系统、按需开放业务系统实时数据接口。市级系统建设参照省级建设重点。凡是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3.切实抓好信息惠民试点工作。4.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新应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打造透明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空间地理和行政执法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开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做好分级分类新型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工作,及时评估成效,发挥创新引领作用。5.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使服务流程既合法依规又方便快捷。6.完善网络基础设施。重点是实现市(地)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提升骨干网络容量和互通能力。建成一批光网城市,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全面覆盖城市和乡村,行政村光纤通达率100%。7.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协同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安徽省:1.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整合各地、各部门现有资源,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制定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暂行办法,打通数据壁垒,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互认共享,尤其要加快推进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社会信用等基础信息库互联互通,建设全省统一电子证照库、统一身份认证和网上支付体系。编制网上政务服务信息共享目录和数据交换标准,明确共享内容和开放范围,汇聚全省政务服务数据资源,构建省级政务服务共享数据平台。扎实推进信息惠民试点工作,2017年底前初步实现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工作目标。2.建立健全配套制度和标准规范。全面清理修订不适应“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制定安徽省相关配套制度和服务规范,明确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的法律效力,完善电子档案管理,为“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提供制度保障。3.推动基础网络服务提速降费。加快推进“宽带安徽”建设,将通讯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尽快建成一批光网城市。推动电信企业提速降费,为群众提供高速畅通、质优价廉、服务便捷、覆盖城乡的基础网络服务。4.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城市积极申报国家试点,及时总结工作成效,发挥创新引领示范作用。在城市治理方面,探索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在民生服务方面,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积极开发智慧应用。在公用基础设施方面,逐步提升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5.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保护。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加强对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全过程监控,将全省“互联网+政务服务”相关系统纳入重点保护范围,定期查补安全漏洞,及时解决问题和安全隐患,提高安全防护能力。建立省级“两地三中心”数据灾备基地,为“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数据恢复保护和容灾备份,保障重要平台系统正常运行。制定安徽省政务信息资源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湖北省:1.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结合电子政务外网、楚天云平台、省行政权力阳光运行系统等的建设,组织建设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通过云服务模式提供信息资源汇聚交换和开放共享接口,实现各部门、各层级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加快建设电子证照库和统一身份认证体系,利用政务服务办理信息为相关部门开展事前预警、事中监管、事后追责提供大数据支撑。2.加快推进智慧湖北建设。加快推进民生服务类应用平台建设,促进系统大集成和业务大融合,提升民生服务业务集成化和一体化水平。推进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完善导航、授时、位置信息等便民信息服务体系。实施智慧社区推广工程,整合社区治理、公共服务、便民服务等各类信息资源,健全水、电、气、热等公共事业类信息服务,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3.升级换代信息基础设施。到2017年,城市区域实现全光网覆盖,普遍具备100M接入能力;农村所有行政村均实现光缆通达,普遍具备20M接入能力。发展高速移动互联网,加快4G网络向乡镇和行政村延伸,加快移动宽带网络在农村地区的覆盖。4.提升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
河北省: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将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各地城乡规划,实现所有设区城市光纤网络全覆盖,推进农村地区行政村光纤通达和升级改造。2.加快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综合运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和大数据等技术,重点围绕汇聚城市人口、建筑、街道、管网、环境、交通等数据信息,建立大数据辅助决策的城市治理新方式;构建多元普惠的民生信息服务体系,在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领域,积极发展民生服务智慧应用,向城市居民、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提供更加方便、及时、高效的公共服务;提升电力、燃气、交通、水务、物流等公用基础设施智能化水平,实行精细化运行管理。3.健全制度标准规范。制定统一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规范、数据共享、业务办理、数据编码和格式标准及交换接口规范体系,推动技术标准规范的应用和实施;制定电子证照应用管理、身份认证、数据开放共享等相关政策。4.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机制。逐步建立省级信息资源共享绩效评价制度,推动政府部门信息资源按需共享。率先将行政处罚、市场监管、社会信用等重点领域的政务信息资源纳入共享目录,提升共享利用水平。5加强网络和信息安全体系建设。明确政务服务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责任,开展等级保护定级备案、等级测评等工作,建立各方协同配合的信息安全防范、监测、通报、响应和处置机制。加强对电子证照、统一身份认证、网上支付等重要系统和关键环节的安全监控。提高各平台、各系统的安全防护能力,查补安全漏洞,做好容灾备份。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加大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重要数据的保护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撑保障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