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收藏本页面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 > 特色专题 > 电子政务4.0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广东七县(区)成全国试点

来源:转载 发布时间:2017-09-21 15:40

  广东省开展基层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下称“方案”)于日前印发。广州市海珠区等七个县(区)作为国家试点单位,将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方案”鼓励基层试点单位创新探索,可以结合自身实际,在拓展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探索高效便捷公开方式上大胆创新,试出具有广东特色的工作亮点和成效,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根据国办发〔2017〕42号文部署,广州市海珠区、深圳市罗湖区、佛山市禅城区、梅州市平远县、惠州市博罗县、肇庆市高要区、云浮市新兴县等7个县(区)作为国家试点单位,重点围绕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户籍管理、医疗卫生、涉农补贴、城市综合执法、养老服务等方面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 

  具体怎么做,“方案”给出了时间表。要求在今年9月底前,省政府办公厅要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分别编制相应的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格式,作为范例下发各试点单位,为梳理公开事项提供指引。 

  2018年9月底前,省政府办公厅将组织有关单位对各试点单位的试点工作进行评估验收,并总结全省试点工作总体情况,形成报告报送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科室:
878-365.com 版权所有 878-365.com制作及维护 最佳分辨率:1024*768像素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18号经华大厦35楼 电话:0757-83981444 传真:0757-83981379
邮箱:fset@fset.gov.cn 邮编:528000 粤ICP备05029475号 网站标识码4406000061